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评标结果公示
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第二教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28号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勘察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79.9%
项目经理:张志敏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72%
项目经理:鲁鹏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80%
项目经理:任云峰
(二)设计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6%
项目经理:陆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3%
项目经理:邓绍会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9.9%
项目经理:李晋豫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巩义市水利局
电话:0371-56905158 传真:0371-56905177
邮箱:gyssljjgk@126.com
邮编:451200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905192 传真:0371-569051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施先生
电话:0371—86688490 传真:0371—8668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