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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第二教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勘察标设计标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28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勘察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79.9%

项目经理:张志敏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72%

项目经理:鲁鹏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勘察费的80%

项目经理:任云峰

(二)设计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6%

项目经理:陆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3%

项目经理:邓绍会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批复设计费的79.9%

项目经理:李晋豫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巩义市水利局

电话:0371-56905158          传真:0371-56905177

邮箱:gyssljjgk@126.com

邮编:451200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905192       传真:0371-569051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施先生

电话:0371—86688490         传真:0371—866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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