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LZHT15-016成交公告
依据鹿寨县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旅游发展局的委托,于2015年6月19日就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LZHT15-016
三、竞标内容:001分标:标识牌197块;002分标:标识牌192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6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定标日期:2015年6月23日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5年6月19日
2、评标地点: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吉强、甘树德、韦金全、黄瑞民、钟芳芳
六、成交信息:
001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鹿寨朗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城南开发区教师公寓1号楼5号门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陆仟柒佰元整(¥536,700.00)
部分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单价(元) | 单项合价(元) |
1 | 园区导览标识牌 | 14块 | 材质要求: 1、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柱子(数量:2),规格:120*120*2000mm 2、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方条(数量:2),规格:50*100*2000 mm 3、厚度1毫米304亚光不锈钢板(数量:1),规格:940*1760 mm ,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4000 | 56000 |
2 | 园区介绍图标识牌 | 14块 | 材质要求: 1、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柱子(数量:2),规格:120*120*2500 mm 2、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方条(数量:2),规格50*100*2500mm 3、厚度1毫米304亚光不锈钢板(数量:1),规格:1340*2760mm,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7500 | 105000 |
3 | 园区总体规划标识牌 | 2块 | 材质要求: 1、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柱子(数量:2),规格:120*120*2500 mm 2、年轮纹红木色木塑方条(数量:2),规格50*100*2500mm 3、厚度1毫米304亚光不锈钢板(数量:1),规格:1340*2760mm,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7530 | 15060 |
002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鹿寨世纪经典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广场路国泰商业城一楼东四区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418,400.00)
部分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单价(元) | 单项合价(元) |
1 | 全景导游牌 | 4块 | 1、200*200*2400 mm 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柱子(数量:2) 2、200*200*1200 mm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柱子(数量:2) 3、200*200*3400 mm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柱子(数量:2)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8900 | 35600 |
2 | 科普长廊展示牌 | 20块 | 1、120*120*2000 mm 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柱子(数量:2) 2、50*100*1680 mm 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方条(数量:1) 3、1000*1800 mm 厚度1毫米304亚光不锈钢板(数量:1),须符合国家标准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3400 | 68000 |
3 | 景区引导牌 | 12块 | 1、120*120*2700 mm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柱子(数量:2) 2、50*100*600 mm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方条(数量:1) 3、1500 mm长 年轮纹石灰岩色木塑材料包边条(数量:2) | 质保期两年(若竞标人承诺质保期超过两年的,按竞标人承诺实行)。 | 4100 | 49200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鹿寨县旅游发展局 地址:鹿寨镇城南桂圆路汇一联商务楼
联系人:钟芳芳 联系电话:0772-682001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人:曾珺 联系电话:0772-3310669 331010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八、公告说明
1、投标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