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办新检疫犬驯养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902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办新检疫犬驯养场建设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办新检疫犬驯养场建设工程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明的网页截图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 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17:30(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份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6月29日9: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三、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代码。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