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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0005-G1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第二包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于2015 4 28 日就15C0005-G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GPCGD15AD01HG028F)采用 公开招标 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15C0005-G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GPCGD15AD01HG028F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第二包包组内容:汕头市潮南区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第二包采购需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等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总设计处理能力共18万立方米/日,一期规模7.5万立方米/日,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05亩,一期估算总投资额约为6.8亿元(含管网建设)。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4年4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cmegp.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5月18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碧海楼怡畅厅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汪传新            

4.评审委员会成员: 蔡礼秋(采购人代表)、李致贤、李碧清、江伯成、汪传新(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邓黎明、缪晴辉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二、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蔡礼秋(采购人代表)、李致贤、李碧清、江伯成、汪传新(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邓黎明、缪晴辉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刘燕飞、方其远、林楚健、吴茂财、张良佳、周友雄、刘文宝、郑炎林、郑松光、钟献利、连雨锋、赵质淮、郭丹毅、沈浩、周介吾、王仕良、张捷毅、蔡佳琪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法人代表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法人代表:文剑平

 

四、中标标的名称、主要中标条件

中标标的名称:汕头市潮南区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主要中标条件

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服务要求:项目包中各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范围内部分,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生活设施、生产管理设施、厂区内给排水、厂区绿化和围墙等;以及上述各厂区红线范围外的进厂污水管线接驳部分、经处理后的出水排放管线部分,厂外道路、给水、供电、雨排水及通讯等厂区配套设施等所需的建设资金,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筹措解决并纳入其项目总投资中。项目包中含厂区红线范围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的,其建设、改造和所需资金投入仍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措解决并纳入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人民币6.8亿元

回报机制:项目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运营维护费。各区政府根据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履行付费义务。污水处理服务费采用‘按日计量、按月支付、按年考核’的方式;管网运营维护费则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

中标金额:54,896,100.00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3.中标(成交)金额: ¥54,896,100.00 

4.报价明细:

      -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方其远   

联系电话:  020-6279 1619            联系电话: 0754-8882166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仕良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方其远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中标公告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   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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