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约化育苗厂建设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受河南省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河南省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约化育苗厂建设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约化育苗厂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JYGG[201504](029-1)号
招标内容:该工程为钢结构,单层,温室肩高4.5米,顶高5.3米,0.6以下用砖墙,0.6以上用单层彩钢墙,外层贴面砖,混凝土地面,8mmPC屋面,敷设电气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5年6月12日
评审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名单: 李蓓、乔贵嵩、李成杰、杨芳、彭毅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冠县光阳农业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价:83.0028 万元
工期: 50日历天
质量: 合格
地址: 冠县桑阿镇谢家海村
第二中标候选人: 邯郸市农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84.0002 万元
工期: 50日历天
质量: 合格
地址: 馆陶县馆陶镇陶山街(596)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北天麓农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85.3299万元
工期: 50日历天
质量: 合格
地址: 馆陶县房寨镇房寨北村
注: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7日,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质疑书;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投标人质疑书或投诉书不在规定期限或不按要求格式递交的不予受理。质疑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或投诉的,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河南省旭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39706777
地 址:滑县慈周寨乡北李庄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372—5505939
地 址:郑州市金城时代6号楼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