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三年)
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三年)
中标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三年)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三年)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53号
二、招标范围
开封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包括空气自动站6个,水质自动站4个)三年的运行维护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月10日
评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长:杜海宽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晓东 张庆勇 陈雪 高新艳
见证人:李胜
五、中标信息:
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三年)
中标人:河南省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55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93891010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307212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