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凌云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及加尤法庭审判综合楼检修工程成交公告
我公司受凌云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6月10日就凌云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及加尤法庭审判综合楼检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及加尤法庭审判综合楼检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8063-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施工图纸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6月 2日至2015年6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6月11日- 2015年6月19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5年6月10日15:30分。
评审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岑炳胜(业主评委)吴昌峰(专家评委)廖颖菡(专家评委)
七、评审结果
成交人:凌云县万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肆佰柒拾元肆角壹分(¥505470.41元),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万恒豪;注册编号:桂245060804166
成交候选人: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捌佰伍拾陆元叁角贰分(¥505856.32元),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彭文华 ;注册编号:桂245131331662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 婷 联系电话:18607769155
采购人联系人:岑炳胜 联系电话:077-7615967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 婷 质疑电话:18607769155/0776-2806989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