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6月5日就丰顺县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HS15MZHG0403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HS15MZHG0403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内容: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六、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5月15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6月5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丘志维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吴愉强、潘立盘、黄卓、钟晋欢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注:因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莞市科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故未通过初步评审。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随州市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1,468,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丰顺县汤坑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
采购文件编制人:罗珊燕
项目联系人:卓先生、罗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61380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6138036
此中标公告即为采购结果通知书。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一、采购人名称: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HS15MZHG0403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内容: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六、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5月15日在公开的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6月5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丘志维
4、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吴愉强、潘立盘、黄卓、钟晋欢
八、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采购名称:丰顺县平推分体卧式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DHS15MZHG04033 评审日期:2015年6月5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分值(45分) | 商务分值(25分) | 价格分值(30分) | 综合得分(100分) | 推荐排名 |
1 | 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是 | 42.60 | 19.40 | 30.00 | 92.00 | 1 |
2 | 湖北成龙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是 | 38.20 | 9.40 | 28.63 | 76.23 | 2 |
3 | 湖北润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是 | 37.80 | 9.20 | 28.97 | 75.97 | 3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随州市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1,468,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丰顺县汤坑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名富居A04店1-2层(兴发大酒店右侧直入100米)
采购文件编制人:罗珊燕
项目联系人:卓先生、罗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61380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6138036
此中标公告即为采购结果通知书。如果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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