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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二〇一五年“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新胜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5〕1627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九原区二〇一五年“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新胜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二〇一五年“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新胜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工程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5〕1627号
评审日期: 2015年06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5年06月08日-2015年6月1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8、项目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麻池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分行
经办人名称: 韩静茹
联系电话: 277331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新胜村硬化.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5年06月05日 1,473,083.00 内蒙古禹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9#三十六中底店7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英杰、丁香梅、王继俊、陈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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