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小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XYCG2015502成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兴业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6月5日就小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小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
项目编号:XYCG2015502(YLYLJ20151036-XY)
二、项目简要说明:太阳能路灯一批,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5月29日在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6月5日北京时间15时正
谈判地点: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二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朱应英、陈伟、蒋儒东
五、定标日期:2015年6月5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西深源太阳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柒万伍仟叁佰元整(¥47530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玉林市教育中路386号盛业家园B3幢1层01号-3号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总报价(元) |
太阳能路灯 | 97盏 | 功率12V/24W | 475300.00 |
售后服务及要求: 1、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3、交货地点:兴业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48小时修复。 5、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项目设备质量保证按国家“三包”标准实行。设备制造厂商的质保条款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实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实行;整个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及保养由成交人负责,整套免费质保维修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问题,故障配件为现场即时更换相同型号配件。 6、竞标人须自行针对项目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项目安装场地实际情况在竞标文件中提供路灯安装图及效果图,否则竞标无效。 7、为了保障项目售后服务质量,竞标人如非玉林本地供应商,则要求竞标人在玉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供玉林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公章(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人员配置、联系方式)。 8、重要部件质量保修规定 (1)电池质保2年,2年内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损坏或者电量储存出现供电不足,成交人在接到客户通知后48小时内上门免费更换。 (2)LED灯具质保5年,5年内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有烧坏灯珠或者不亮的现象,成交人在接到客户通知后48小时内上门免费更换。 (3)太阳能电池板质保10年,10年内如果因为自身原因出现衰减不能正常使用,成交人在接到客户通知后48小时内上门免费更换。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艳梅 采购人联系人:蒋儒东
地址:玉林市广电路80号文华假日宾馆二楼 地址:兴业县农村综合改革处
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联系电话:1397751031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兴业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