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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FW(HZ)2016002G】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的委托,就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编号:FW(HZ)2016002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W(HZ)2016002G

项目名称: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159779260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彩虹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覃工137684481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 159779260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7日

中标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总中标金额:81.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4号 8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肖明、韦科鸣、陈兆波、班晓东、邹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按自治区《关于开展广西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南林园发[2015]123号通知》的要求,以2013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为本底,以2014年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及变化检测结果为基础,结合经营管理档案资料,通过内业判读和外业调查,将林地“一张图”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库。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29日就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邕宁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

项目编号:【FW(HZ)2016002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按自治区《关于开展广西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南林园发[2015]123号通知》的要求,以2013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为本底,以2014年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及变化检测结果为基础,结合经营管理档案资料,通过内业判读和外业调查,将林地“一张图”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库。

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

发布日期:2016年4月7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9时30分

五、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6年4月29日

2、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大厅)

3、评标委员会名单:肖明、韦科鸣、陈兆波、班晓东、邹戎

4、采购人代表:覃杰灿、梁家登

六、中标信息:

1、中标内容:按自治区《关于开展广西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南林园发[2015]123号通知》的要求,以2013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为本底,以2014年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及变化检测结果为基础,结合经营管理档案资料,通过内业判读和外业调查,将林地“一张图”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库

 2.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3.中标金额:捌拾壹万元整(¥810000.00元)

4、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5.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4号

七、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彩虹路

    联系人及电话: 覃工

联系电话:1376844811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977926007

3.监督部门: 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0771-4728566)、邕宁区财政局(0771-4790503)

 

八、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公告说明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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