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GNC201609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3 15: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受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2016年04月27日 就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GNC201609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NC2016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3号6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2号城建大楼七楼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颜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二楼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三路竹盛花园15栋201-5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2号大院4号首层

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下浮率)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

2016年04月27日

20%

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3号6层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锦泰广场北湖南国际商务中心401、402室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2号城建大楼七楼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二楼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三路竹盛花园15栋201-5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A

2016年04月27日

20%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2号大院4号首层

 

东莞市南城街道工程施工监理协议服务资格采购

七、评审日期:2016年04月27日 评审地点: 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办公楼二栋5层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杨琴 成员: 陈冠一、欧谦、黄伟娜、陈代清、龙少林、梁锡康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中标候选人

总报价(下浮率)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0%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0%

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0%

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0%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20.00%

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0%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988522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988522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31736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31736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3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