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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GZSW16200HG2004)的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广东省化肥质量监测所)的委托,于2016 47 日就广东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GD-201604-200010-000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4-20001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876,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天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坚伟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13号二层201

中标供应商名称: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定国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二路383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联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国勤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常和路100号3号楼二层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彭生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54号平房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农绿康(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庚斗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东环路8号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秸秆腐熟剂(广州天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液体

一批

¥8.80(元/亩)

详见招标文件

大埔县:120万元

丰顺县:120万元

惠来县:30万元

广宁县:120万元

秸秆腐熟剂(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

粉剂

一批

¥8.40(元/亩)

详见招标文件

英德市:120万元

梅县区:40万元

南雄市:120万元

蕉岭县:105.6万元

紫金县:100万元

五华县:40万元

东源县:120万元

陆河县:30万元

秸秆腐熟剂(上海联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粉剂

一批

¥8.50(元/亩)

详见招标文件

连平县:30万元

惠阳区:35万元

秸秆腐熟剂(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粉剂

一批

¥8.80(元/亩)

详见招标文件

海丰县:120万元

怀集县:100万元

饶平县:120万元

陆丰市:30万元

罗定市:120万元

廉江市:120万元

秸秆腐熟剂(中农绿康(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粉剂

一批

¥8.50(元/亩)

详见招标文件

封开县:120万元

博罗县:27万元

七、评审日期:2016-4-28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伟锋成员: 邝婉旋、刘建锋、林子腾、黎造、张伟锋、敖卓奈、刘一锋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SW16200HG2004           

评审日期:2015年12月22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中农绿康(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0.86

27.00

29.65

87.50

6

2

广州天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86

36.86

28.64

96.35

1

3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0.86

26.00

30.00

86.86

7

4

北京沃土天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86

32.14

28.64

91.64

4

5

上海联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0.86

31.86

29.65

92.36

3

6

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

29.14

35.00

30.00

94.14

2

7

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71

28.29

30.00

89.00

5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37288085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3728808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国贞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钟志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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