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审批编号:2016-03-140;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064号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所属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二、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展厅约380㎡
2.项目地点:新安县博物馆3楼;
3.预算金额:约1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6.服务范围:项目的设计、制作、购买、安装与施工、售后等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
四、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4月29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刘凡祥 蒋希利 翟红峰 刘庆新 杨军营
五、中标信息:
中 标 人:河南尚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院28号楼204房
中 标 价:1586274.10元
工 期:50日历天
硬件质保期:5年
软件维护周期:35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18837921599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
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37910980 15637968019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邮政编码:471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4月29日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