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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实验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期)C包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4-27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实验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实验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期)C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5(07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实验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期)C包二次招标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 4 月 5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426上午10时整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杜军、朱岩、王梅英、张继华、裴丽娟

、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 :郑州铭星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 :郑州北玻化验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裴女士

电 话:0371-861989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0371-63976218 转招标部     0371-55023662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6427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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