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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公司合作方招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11: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杞县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公司合作方招商项目,项目编号为:HNZB2016N121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杞县纪委的监督下,于 2016年4月25日9点30杞县产业集聚区二楼会议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杞县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公司合作方招商项目

 2、招标编号:HNZB2016N121

3、项目基本情况

杞县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计划对经二路南延、彭庄南路西延、祥婉路及配套管网进行建设,对金城大道西段供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在经一路与彭庄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一个30000平方米的安置小区。合作模式采取PPP合作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投资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可研、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详见谈判文件)

 4、项目总投资:25040万元

 5、项目工期:2

二、公示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4 259 30

   评标地点:杞县产业集聚区二楼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否决投标原因:无

五、成交结果

   成交人: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东、宏图街北1号楼7711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向县采购办提起投诉。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 人:杞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徐先生

    话:137232640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话: 13073780708

 

 

附件:谈判文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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