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项目备用电源工程采购中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项目备用电源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XCZB2015118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XCZB2015118C
项目名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项目备用电源工程采购
项目联系人:11
联系方式:11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柯女士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投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5-225184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中标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省汇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亭社区云谷路1-1 | 243.2912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明琛 陈为达 陈成衔 骆崧涛 苏仁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置房新街4#、7#、8#、汀荣9#地块项目备用电源工程,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2432912.00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