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竞争性磋商预成交结果公示
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经评审产生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结果确认工作组与候选供应商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采购人书面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编号:STZX-2016-010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叶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广安路中段路东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岐女士 0375-70627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琳 189103559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预成交供应商: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预成交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1.27亿元
预成交谈判确认主要内容:
项目合作期:30年
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TOT模式(转让-经营-移交)。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组建,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提供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服务。
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取得对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方负责对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职责,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根据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量向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磋商评审小组成员: 刘富山、党军燕、马志军、王新让、朱燕、王玉才、孔德伟;
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张自斌、王玉才、孔德伟、张跃民、魏艳贞、李全喜。
公示期限: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
叶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及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积极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各有关当事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910355903
附:谈判备忘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