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所需杞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 | 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18103868950 |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水利局 杞县水利局 | 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21日10时00分 | |||||||
评标时间 | 2016年4月21日11时00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陆佰壹拾肆圆叁角伍分 小写:1074614.35元 | |||||||
标段名称 | 杞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司 | 1073112.50 | 王穗 | 9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驻马店市抗天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074141.39 | 朱辉 | 9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江西省德安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 1074508.90 | 张卫 | 90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附件:公示内容文本
附件:
公示内容文本
招标人: 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工程名称: 杞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1日10时00分
标段名称: 杞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
工程规模: / 工程类型: 工程 (工程、货物、服务)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目标: 合格
中标人: 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司
中标价: 1073112.50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
项目经理(总监) 王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综合工日 / 工日
招标控制总价或最高限价总价或标底总价: 1074614.35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