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幼儿园食堂建设及院内门窗维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幼儿园食堂建设及院内门窗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CLPSP16ZS00QY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LPSP16ZS00QY12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幼儿园食堂建设及院内门窗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2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余先生 1341602199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承揽项目方式:
-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即按照招标清单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需根据提供招标文件及方案图纸了解项目的情况,以利于提高完成本项目的质量。
- 项目概况:
- 幼儿园内门窗更换维修;
- 食堂建设:食堂(新建)约240平方米;土建(混合结结构及钢结屋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满足国家收标准并负责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工作。
备注:详细请查看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 项目要求:
- 总体要求:
-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
顺利进行。
- 施工期间保持原有道路完整,不得另外开挖道路,所有材料转运费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
- 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中标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备案,且必须在招标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 招标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中标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招标人宿舍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 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中标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
- 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
- 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竣工验收由招标人、中标人进行,由中标人按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招标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
- 质保期:按国家现行规定。
- 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
3.3.1.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
3.3.2.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3.3.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3.3.4.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3.3.5.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 施工工期、条件及要求
- 按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开工日期由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起计。整 个工程应于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1)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如有)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
(2)招标人同意在此期限内未能完成应由中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工期起计时间相应延后。
(3)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如有)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a)不可抗因素
(b) 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重大增加者(超过总量的10%)
(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者。
(4)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各企业实际提出缩短工期的标书。投标因赶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应于投标价中考虑。
-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保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 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退场,由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 报价要求
5.1 项目清单应按现行规范进行编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项目清单应与报价须知、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
5.3 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投标人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招标人原因确需更换,由招标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
- 材料要求:
6.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材料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产品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6.2 工程的材料、辅料及施工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
- 项目款支付方式为:
- 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镇财局结算审核后付至工程款的95%;
- 余留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 其他
详细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请查看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叠石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先生 0760-88229150-1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4月2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苑第2、4、6卡
成交金额:55.855308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跃、叶时远、张颖姬、杜杰、余保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食堂建设及院内门窗维修
数量:一项
服务要求: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