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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包(四次)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4-19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四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水利局的委托,就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包(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A包(四次)

2、采购编号:LZC2015—Ag16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美承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44763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景祥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436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维科特瑞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4488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 4 20日至426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596028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6375787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343755177

2016 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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