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监狱大宗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监狱大宗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三次) | |
采购预算(元): A包:613,680.00 B包:147,000.00 C包:80,320.00 D包:594,000.00 F包:155,000.00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HBZC[2016]0103B号 | 批复编号:[2015]1106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应 |
采购人:鹤壁市监狱 | 联系人:索先生 13939286696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女士 0392-691058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 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A包:面粉40.1098万斤; B包:大米6万斤; C包:食用油1.6万斤; D包:大肉5万斤; F包:副食(含菜)6.57万斤。(详见谈判文件) | |
评审结果: A包、C包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B包、D包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F包: 成 交 人:鹤壁市开发区弘发副食行 地 址:鹤壁市开发区东杨工业区杨庄村北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 |
评审小组成员:王华东、袁永利、钱凯 | |
评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6评标室 | |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已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在下次谈判时依然有效。对于已提交谈判保证金且不参与下次谈判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谈判保证金。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6年4月14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