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政法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2014-2015政法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询 价 |
项目编号:HBCG〔2015〕211B号 | 批复编号:〔2015〕881、882号 |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资金 |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 |
采购预算(万元):C包(2015):32.2 | 保证金(万元):C包(2015):0.6 |
采购单位: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C包(2015年):办公设备一批。 | |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供应商:鹤壁市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39010元。 | |
评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询价室 | |
询价小组成员:张存鹏 魏春山 于洪杰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