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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政法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4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2014-2015政法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 价

项目编号:HBCG2015211B

批复编号:〔2015881882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资金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

采购预算(万元):C包(2015):32.2 

保证金(万元):C包(2015):0.6

采购单位: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女士0392-3390350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女士 0392-3362082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女士 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C2015年)办公设备一批。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供应商:鹤壁市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39010元。

评审时间:20164149:00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询价室

询价小组成员:张存鹏   魏春山  于洪杰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智慧鹤壁3327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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