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NNZC-JD1-2016005FC】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NZC-JD1-2016005F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JD1-2016005FC
项目名称: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项目联系人:张嘉莉
联系方式: 0771-281030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宁1815472817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嘉莉0771-281030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6日
中标日期:2016年04月06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1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 元/平方米 | 7.9 | 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曾祥新(组长)、朱小东、梁爱东、于吉东、柳飚雄(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受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JD1-2016005FC
项目名称: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6日
评标日期:2016年04月06日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中标单价 (元/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柒元玖角(小写¥7.90)
中标范围:对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内的一批老旧民房和工业厂房等既有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包括但不限于既有房屋的结构检测、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检测等内容及其房屋安全鉴定),如: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2、房屋安全检测;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4、房屋抗震能力检测;5、房屋质量综合检测;6、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7、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检验,等。
评审专家名单:曾祥新(组长)、朱小东、梁爱东、于吉东、柳飚雄(采购人代表)
检测、鉴定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苏宁1815472817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810302,0771-282996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张嘉莉0771-2810302
五、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3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