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HR2015043-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HR2015043-1
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青口镇工业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主任0591-229760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5043-1 批复号:2015侯财购计[212-1]号
3、采购人名称: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闽侯县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976018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4月11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6年4月11日]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8、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新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安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的型式试验合格证证书复印件未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第(11)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新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安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11、评标结果:
合同包 | 商品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金额(万元)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1 | 电梯 | 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 6部 | 213.3 | 蒂森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中国 | 800kg/1.6ms/18站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售后服务承诺 | 招标采购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一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收之日起计算。 | ||||||
交货完工期承诺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 ||||||
中标供应商 | 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高速物流园5楼 |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吴少华(组长)、江永平、陈剑清、柳庆忠、邵赴闽。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名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837011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16年04月1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高速物流园5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213.3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少华(组长)、江永平、陈剑清、柳庆忠、邵赴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闽侯县青口镇固废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800kg/1.6ms/18站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6部
单价合计价:213.3万元
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一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收之日起计算。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新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安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怡富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的型式试验合格证证书复印件未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21.3条款第(11)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鑫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新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安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