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响应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