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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1 21: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筹)(下称“采购人”)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PPP项目。

2. 项目编号:HAZC2016030289

3. 项目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淮安市创业路以北、长阳路以东、农科路以南、勤政路以西,总占地面积101363平方米(折合约152亩),总建筑面积120180平方米。

4. 建设内容:本项目以打造全省一流的、与国际化教育接轨的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国际班)的民办寄宿制学校为目标,拟建设4轨制幼儿园、8轨制小学、8轨制初中、6轨制国际高中的寄宿制学校。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幼儿园、教学楼、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辅助用房等建筑,体育活动场所及道路、绿化、停车、围墙、河道护栏等配套设施。

5.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暂估)54589万元。

6. 项目周期:合同期限为10年,包括项目的建设期2年(无投资回报)和运营期8年(投资回报按单利计息)。

7. 运作模式: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类型的PPP模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同时接受独立实体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1、独立实体或联合体各方参加资格预审必须满足的条件:

(1)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独立实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实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0万元人民币。

(2)独立实体拥有良好的资信实力与银行融资能力,能够出具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日内由银行出具的当天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者金融机构提供的可用额度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保函、可支配资金证明或担保等证明或担保性文件;

(3)独立实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独立实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独立实体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且均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6)独立实体自2013年以来累计工程业绩量不小于30000万元人民币,或单体工程量不小于15000万元人民币。

3、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数不超过两家,且应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成员分主办人和联合人。联合体主办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0万元人民币;

(2)联合体成员拥有良好的资信实力与银行融资能力,联合体主办人能够出具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日内由银行出具的当天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者金融机构提供的可用额度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保函、可支配资金证明或担保等证明或担保性文件;

(3)联合体联合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联合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联合体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且均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6)联合体联合人自2013年以来累计工程业绩量不小于30000万元人民币,或单体工程量不小于15000万元人民币;

(7)联合体成员应签署有效的联合协议,并在联合协议中明确授权由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本项目投标、中标、合同签订等过程的一切事务,同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接受、承担采购人相关指令后,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7-83638029),同时请与文本制作一部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17。

注:如果申请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申请人有关资格预审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09:3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10: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五、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10:00

资格预审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谢伟伟

电话:0517-83638017

2、采购人联系人 孙琳 电话:0517-89892600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顾星

电话: 0517-83708896、18021780118

3、资格预审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南路199号

邮编:223005 电话:0517-8989260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七、资格审查及确定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资格预审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八、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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