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利用调整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利用调整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利用调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利用调整服务项目,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6]003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6]003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是根据基本农田永久划定,重点项目及原有规划,确定一家公司对高新区辛店镇及孙旗屯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3月3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6年3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金颐诚公司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安秋利、李彬、卢来要、将萍、徐建红。
七、中标人名称: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八、中标金额:315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3月30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280906 0379—65260166
2016 年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