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东采公〔2016〕49号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09: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6年03月17日 就东莞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东采公〔2016〕49号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49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46,700.00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维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 地址:常平镇板石村南埔工业区
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包
2016年03月17日
1,336,000.00
广东维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常平镇板石村南埔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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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审日期:2016年03月17日 评审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王世杰 成员:王世杰、李师伟、王正谋、张红、叶鹏翔
- 八、评审意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广东维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立升科技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366328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3663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卓思诗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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