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公路管理局关于舞钢市铁山大道西进工程(S327舞钢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舞钢市铁山大道西进工程(S327舞钢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舞钢市铁山大道西进工程(S327舞钢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铁山大道与新七路交叉口,向西北途经彭庄、小冯庄、吴家庄、篓子沟、刘金岗、青唐建、戚庄,止于乔尹线与建设路交汇处,路线全长6.529公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2016年3月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3月25日
评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闫理辉、廖松然、王光晓、刘根昌、李二玲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
项目中标金额:5880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华中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5950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许昌华杰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5913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舞钢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81506
联系地址:舞钢市铁山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3月25日
[点击下载]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舞钢市铁山大道西进工程(S327舞钢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铁山大道与新七路交叉口,向西北途经彭庄、小冯庄、吴家庄、篓子沟、刘金岗、青唐建、戚庄,止于乔尹线与建设路交汇处,路线全长6.529公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2016年3月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3月25日
评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闫理辉、廖松然、王光晓、刘根昌、李二玲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
项目中标金额:5880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华中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5950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许昌华杰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5913000.00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舞钢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81506
联系地址:舞钢市铁山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3月25日
[点击下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