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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金田置业有限公司鑫园·壹代天骄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8#、11#楼项目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焦作市金田置业有限公司鑫园·壹代天骄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8#11#楼项目施工开标会议于20163229时(北京时间)在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金田置业有限公司鑫园·壹代天骄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公共 

          租赁住房8#11#楼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5]-127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3.1.1条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097686.90        拟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8080605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20040700206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039085.78       拟任项目经理:吴红涛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360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20120701959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王为灿、 李长江、姚健玲、秦庆战、宗秀梅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323日至325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    人: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

     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30161817        

  2、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91-3598146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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