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HTFWZB-2015-18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TFWZB-2015-187
项目名称: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75-426777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8-11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工 0775-42912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安置小区4幢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0775-426777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9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2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 | 41.61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
六、其它补充事宜
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中心城区给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重) | 项目编号 | HTFWZB-201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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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 及规模 | 一期工程共11条道路,敷设给水管道总长15593.3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21日 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 3 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 3 月25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 百分之叁拾点柒(30.70%) | ||||||
监理服务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 质量要求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 | 薛香恒(注册号:45002606 ;诚信卡号:NO.044105)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 百分之贰拾伍(25.00%) | ||||||
监理服务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 质量要求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 | 何安林(注册号:45001057;诚信卡号:NO.088887)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 百分之叁拾(30.00%) | ||||||
监理服务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合格止。 | 质量要求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 | 刘兴旺(注册号:45001810;诚信卡号:NO.075132)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和财务投标文件没有正本,不符合符合性评审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因此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229802 | ||||
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