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一、四、五标段)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2016012120010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2016012120010001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联系人:张宝旺
联系方式:1893151626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旭0315-882052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监管项目公司;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0%;
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新建工程发生费用全部来自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政府拥有项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本项目以项目周边土地增值收益用于偿还建设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以道路两侧广告经营收益、管网及泵站等服务设施的使用单位付费收益作为运营维护补贴,不足部分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补足。包括可用性服
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2年,项目运营期限8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宝旺1893151626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17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0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年均投资年化收益率(%) | 工程费用(以结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基准)的百分比报价(%) |
一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6号 | 91130200104761074G | 7.50% | 97.50% |
四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3199号 |
9112011610861301XJ
| 8.00% | 99.00% |
五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路52号 | 10110717-3 | 7.10% | 96.1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兵、亢丽俊、李军、贾劲青、田杰芳、刘丽、艾昌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中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会清,年均投资年化收益率7.50%,工程费用(以结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基准)的百分比报价97.50%;第四标段中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程志强,年均投资年化收益率8.00%,工程费用(以结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基准)的百分比报价99.00%;第五标段中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罗世威,年均投资年化收益率7.10%,工程费用(以结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基准)的百分比报价96.10%;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宋军、李昆、刘东宏、钱宝友、邢文继、杨硕、聂培惠、史振龙、黄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