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
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ZZB-16Y007
招标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3
(一)竞标人须知......................................... 3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三)竞标文件的编制..................................... 7
(四)竞标文件的递交..................................... 9
(五) 评审阶段......................................... 10
(六)授予合同.......................................... 12
(八) 采购需求......................................... 15
第三部分 合同原则...................................... 21
第四部分 竞标文件(部分格式)........................... 25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39
第一部分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提交密封谈判。
1、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1.1采购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1.2项目编号: SZZB-16Y007
1.3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4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发包方式:全费用清单计价
3.申请人须知
3.1条件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采购供应商的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采购供应商的要求;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1.4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申请。
4.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竞标人于 2016年03月11日至2016年03月1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68号七星综合服务用房1栋2单元4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公司和人员资料的加盖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竞争性谈判文件¥8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地 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03月22日09时00分
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届时请供货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并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曹晖
联系电话:0877-2685189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项目名称: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委托
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本次招标方式及供货方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2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3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3.5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司法部(1998)814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
4.3 采购的所有物品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按照不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4.4竞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建安费、不可预见费、税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
4.5竞争性谈判供货方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6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货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竞标单位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保证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8000.00元)。
提交时间及方式:2016年03月21日16时00分前,可以为转账或电汇方式。
户 名: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华宁县支行
帐 号: 24059301040007629
竞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竞标单位;
2)在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限期终止之前,撤回竞标文件的;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竞标单位提供虚假竞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竞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
3)法律法规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内,竞标文件保持有效。竞标单位承诺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7.踏勘现场
7.1 经采购人允许,竞争性谈判供货方可以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竞争性谈判供货方获取有关编制竞标文件中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竞争性谈判供货方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 采购人向竞争性谈判供货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货方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货方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 经采购人允许,竞争性谈判供货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货方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货方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解释
8.1供货方有权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供货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对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货方以书面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9.1 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开标前15日以补遗的形式发给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货方,并对这些供货方具有约束力
10.竞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供货方的竞标文件以及供货方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10.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竞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3 本项目均使用人民币报价,除非另有约定。
11.竞标文件构成
11.1 竞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全部内容:
11.1.1报价单位声明函
11.1.2 报价表
11.1.3 货物详细报价清单
11.1.4 主要材料说明表
11.1.5 售后服务
11.1.6 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11.2 竞标文件需按以上顺序打印装订成册。
11.3 竞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11.4供货方必须对其竞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货方一旦中标,其竞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5供货方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竞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竞标文件在谈判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竞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2.1 供货方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 3 份竞标文件(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 竞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竞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竞标人须知第11.1条所叙顺序装订。
12.3 竞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均需由供货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4 竞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采购人不接受零散的竞标文件,如竞标文件为零散件,评委员将拒绝对其进行详细评审。
12.5 竞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货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3.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货方应将竞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的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
13.2 密封袋应:
13.2.1 按“谈判公告”注明的地址开标前送至开标地点;
13.2.2 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正本或副本。
13.3 供货方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竞标文件晚于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到达时,能原封退回。
13.4 供货方应将所有竞标文件放入标袋内密封,所有竞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公司行政章,不能是合同章或业务专用章)。
14.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4.1 所有竞标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邀请”规定中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5.迟交的竞标文件
15.1 招标人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16.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供货方在递竞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竞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6.2 供货方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3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一经递交的竞标文件,将不再退还给竞标单位。
17.竞标文件的澄清
17.1 为有助于对竞标文件的审查、评论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货方对竞标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
18.资格后审
18.1 招标人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评标,供货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18.2 供货方在开标现场必须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交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18.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8.2.2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8.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8.2.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8.2.5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8.2.6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2012年-2014年)及公告日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00万元存款证明原件;
18.2.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8.2.8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竞标单位,评委会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19.评审
19.1 开标会结束后,评审阶段随即开始。
19.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9.3 谈判小组按先资格性审查、后符合性审查的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的程序和方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七)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9.4 开、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于审查、评价、比较以及中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供货方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开、评标过程中,供货方如向竞谈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2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0.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中标单位的确定
21.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2.中标通知书
22.1 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将结果公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为3日,期满无异议后,将向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一周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竞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费用承担
23.1中标人须承担本次的公证费、招标代理费、拦标价编制费。
(七)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24.1对竞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l.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财务状况良好;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符合要求;
24.1.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24.1.2.1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24.1.2.2竞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4.1.2.3竞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24.1.3所谓偏离是指供货方竞标文件的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24.2 谈判小组还需对供货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2.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
25.详细评审阶段
25.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25.1.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材料材质、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5.2各报价人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25.2.1 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5.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6. 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7. 确定成交候选人
27.1本次谈判比照综合评审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7.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推荐1-3名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7.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8成交通知
28.1.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2签订合同
28.2.1成交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2.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9.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30.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供货期的规定:为合同签订后的50日历天)。不按时交货的供货方,将交付2%罚款给采购人
3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2. 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3. 业主配合条件
供货方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
34. 本次采购采用总价包干。
35.竞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建[1999]313号)合同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协议书》由建设方和承包方另行约定。
第四部分 竞标文件(部分格式)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
项目名称:
供货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标书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服务承诺
第二部分:经济价格标书
投标一览表
详细报价表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投标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3.申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次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申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申请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印刷体)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名称: (盖公章)
开 户 行:
户 名:
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 申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包号: )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申请人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包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件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可后附框图)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职务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注:本表后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4-1: 项目经理简历表
*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公司)、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公司的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称 | | 专业 | | 学历 | | |||||
建造师级别及编号 | | 发证时间 | | |||||||
身份证号 | | 健康状况 | | |||||||
注册工作单位 | | |||||||||
项目经理承担的已完工程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与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省级以上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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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
…… | ||||||||||
附件4-2: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有效职称证书(注册在本公司)、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资料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称 | | 专业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 | | |||||||
身份证号 | | 健康状况 | | |||||||
注册工作单位 | | |||||||||
技术负责人承担的在建已完工程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工与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省级以上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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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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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注:含人员配备承诺、人员到岗承诺、不更换人员承诺、工程管理控制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到位或变更罚款承诺等)
附件六: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人自拟格式。
附件七:2012年至2013年类似业绩
申请人名称:
1 | 2 | 3 | 4 | 5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建筑面积 | 合同金额(元) | 用户联系人 及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申请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3年类似货业绩情况;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申请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包括以上内容。
申请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投标一览表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
质量 | |
工期 | |
备 注 | |
申请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详细报价表
申请人名称:
(按GB50500-2013清单规范要求及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的表格形式进行报价)
申请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竞标文件上的报价属于一轮报价,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评审程序严格按照下列评审程序依次进行:
1.资格性审查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本轮评审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本轮评审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竞标文件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作废标处理:
2.1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和/或加盖单位章的;
2.2竞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2.3竞标报价高于竞争性谈判限价及单价限价的;
2.4竞争性报价中是否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
2.5评委会还需对供货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
3.详细评审及定标
3.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号性审查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3.1.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具体步骤为:
(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2)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3.2各报价人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3.3 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3.3.1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4排序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编制评标报告
谈判小组应当在谈判工作完成后,依据竞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竞争性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定标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如下: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因素不能履约,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其它
1. 经谈判小组评审,认为所有竞标文件都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者形不成竞争时,可以否决所有竞标文件,所有竞标文件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谈判。
2. 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谈判小组认为其仍可以满足采购人要求,由谈判小组对各竞标文件进行推荐中标单位。
3. 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研究确定。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15年美丽乡镇规划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