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中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6-G3-011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ZC2016-G3-0115
项目名称: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
项目联系人:陈雁洁
联系方式:0775-268680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侃 0775-233781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2016年5月31日前完工交付使用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万良路3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雁洁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17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1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贰仟壹佰陆拾叁万伍仟肆佰捌拾陆元陆角叁分(¥21635486.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振汉 黄振海 李壮 庞绪林 覃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 |
项目编号 | YLZC2016-G3-0115 |
招标人 | 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范围 |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Ⅲ标工程(暂命名)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
中标人 |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贰仟壹佰陆拾叁万伍仟肆佰捌拾陆元陆角叁分(¥21635486.63) |
工期 | 2016年5月31日前完工交付使用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赣1360601003715;诚信卡号064679: |
公告媒介 | |
公告日期 | 2016年 3 月 18 日至2016年 3 月 22 日 |
由于发现对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六家投标单位因不响应招标文件第8页第(5)项:“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存在质疑,经招投标站同意,于201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1时30分重新组织评标专家委员会原成员对该项目进行复议评审,复评结果如下: 评审委员会根据玉金开司函[2016]27号复议要求对存在质疑的六家投标单位①深圳市世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②深圳市艺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③江西省青苹园林艺术有限公司、④湖南世纪园林建设有限公司、⑤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⑥江苏科晟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核查复审。 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5)要求及第三章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内容,对质疑的六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仔细复审,上述六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资料均为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要求。据此,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该六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0
优惠条件:0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