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机房教学设备询价采购(编号:SCX2016001)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6 14: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于2016年3月14日就计算机机房教学设备项目(编号:SCX2016001)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机房教学设备询价采购
三、项目编号:SCX2016001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数量:一批。
2.项目预算:人民币701,6000.00元(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
3.简要技术要求:见询价文件。
4.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合同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余款。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dgpo.com)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3月14日
2.评审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经询价小组综合评议,汕头市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汕头市铧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响应供应商都为中型企业。三家响应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书都能完全响应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故询价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行评审(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2.9条规定)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最低报价,最终询价小组一致推荐: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询价小组负责人: 高孝燃
5.询价小组成员: 陈育华、肖学键
八、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汕头高新区高新电脑中心一期206号
3.成交金额RMB695,700.00元
九、联系事项: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62732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一、采购人名称: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机房教学设备询价采购
三、项目编号:SCX2016001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数量:一批。
2.项目预算:人民币701,6000.00元(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
3.简要技术要求:见询价文件。
4.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5%合同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余款。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dgpo.com)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3月14日
2.评审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经询价小组综合评议,汕头市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汕头市铧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响应供应商都为中型企业。三家响应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书都能完全响应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故询价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行评审(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2.9条规定)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最低报价,最终询价小组一致推荐: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询价小组负责人: 高孝燃
5.询价小组成员: 陈育华、肖学键
八、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汕头市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汕头高新区高新电脑中心一期206号
3.成交金额RMB695,700.00元
九、联系事项: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62732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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