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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正村小学综合楼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

审批编号:2016-01-155;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034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正村小学综合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审批编号:2016-01-155;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034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基底建筑面积:294.2㎡,总建筑面积:588.4㎡;建筑层数:二层;建筑高度:7.650m;预算金额约75万元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6215日至2016219

四、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311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刘治兵  易莉  魏继锋  赵士英  史玉苹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市鑫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开发区辛店镇政府院内(洛宜北路)

报价:588151.35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及编号:吴备战 豫24113133820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农业路16

报价:565570.36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及编号:张庆 豫241070800645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57875

    址:洛阳市新安县正村镇

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37910980   15637968019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6802   邮政编码:471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314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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