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委员会的委托,于2016年3月10日就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6(003)号
谈判内容:本次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征地拆迁图汇编、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3月10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谈判小组成员:赵永江、李英红、黄娟、孟凡丽、施笃铮
四、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成交价:6770000元
五、本次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371-56567160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崔先生
邮 箱:rhah168@163.com
电 话:0371-55001516
自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一、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6(003)号
谈判内容:本次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征地拆迁图汇编、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3月10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谈判小组成员:赵永江、李英红、黄娟、孟凡丽、施笃铮
四、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成交价:6770000元
五、本次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371-56567160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崔先生
邮 箱:rhah168@163.com
电 话:0371-55001516
自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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