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石皮山顶林地复绿工程中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石皮山顶林地复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OTC16011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OTC1601102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石皮山顶林地复绿工程
项目联系人:郑建忠
联系方式:0755-8294906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路98号国鸿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工(0755)233367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工程主要是在2016年植树节期间配合龙华区领导、区直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做好相关配套绿化种植工作,施工工期(开工至初验)为90日历天,施工地点位于龙华新区石皮山(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上级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调整项目地点)。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
养护期:三个月。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建忠0755-829490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10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号厂房B1404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166.8880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劲、武春江、阿世孺、陈永宏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该造林项目总面积为:3.3万平方米,为达到景观效果主要设计种植的苗木有:蓝花楹、铁冬青、红花紫荆、黄花风铃木、澳洲火焰木、秋枫、樟树、大腹木棉,种植的数量为1845株。
服务要求:1、苗木杆枝生长粗壮,表皮不得有破损或虫眼。主干无歪斜、无孔洞,分枝均衡,冠形优美。
2、苗木生长茂盛而不老化,无干枝、黄叶,无病虫害,根系生长均匀、良好、土球不得松散。假植苗木的假植时间不少于一年,新生根系发达。
3、需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截口处应做好防腐防虫等处理。
4、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须经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获许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采购单位将不予认可,并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恢复,逾期将此部分苗木按绿地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进口植物、棕榈科及刺桐属植物必须经国家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6、园建工程材料根据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定,送检验部门检验,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7、施工所用肥料必须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相关成份的含量不得低于设计图纸中的要求,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其中(1)所选用的基肥:为生产蘑菇后的种植基质废料掺入过磷酸钙3-5%,堆沤、充分腐熟后的基肥。有机含量大于35%,HP=5.5-8.0,N.P.K总无机养分大于3%。(2)选用的复合肥配比为N:P:K=15:15:15。
8、本工程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苗木迁移种植规定》、《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办法》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作为施工、验收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