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杨华 的委托,就“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DGZCG-[2016]1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GZCG-[2016]12号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胡旭彤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杨华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荣昌北街10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85211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DGZCG-[2016]12号 报送时间2016年2月2日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荣昌北街10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华 0316-885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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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七楼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8754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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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大厂回族自治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二标段 |
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内 |
实施期:2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除外),提供三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为每标段三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标段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6年3月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评标方法及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胡旭彤 |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87548810 |
备注: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旭彤0311-89281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廊坊市坤正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西头(翟各庄村) | 0.0 |
2 | 廊坊市圆福元通勘察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大街3号写字楼603室 | 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保刚、杨华、吴维加、赵云茹、吉喆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廊坊市坤正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西头(翟各庄村)
中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30833123-6
中标金额:土地清查费为工程施工费的0.48%,项目勘测费为工程施工费的1.48%,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的98.00%
实施期:20日历天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廊坊市圆福元通勘察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大街3号写字楼603室
中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68925244-2
中标金额:土地清查费为工程施工费的0.47%,项目勘测费为工程施工费的1.47%,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的98.00%
实施期:20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