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洛宁县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PPP)二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洛河洛宁县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PPP)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资格预审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河洛宁县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PPP)二次
2.招标编号:XCZB19-1601023
二、资格预审信息:
1.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03月03日10时00分整
2.资格预审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四楼)第一评标室
3.资格预审磋商小组名单: 梁明甲、王铁弓、王基生、王建梅、王红举、宋明、雷明琴。
资格预审通过情况如下: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 | 备注 |
1 | 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2 | 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 | 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 0379-662315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传 真: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03月 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