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3#、4#监舍楼,3#、4#习艺楼)施工(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原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3#、4#监舍楼,3#、4#习艺楼)施工(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3#、4#监舍楼,3#、4#习艺楼)施工(二次)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71-2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3月2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32号长城宾馆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宋领法、褚喜欢、朱军、贺宝红、王建强、张风彩、孙军。
三、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兴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833994.11元 工期:480日历天 项目经理:许龙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377992.13元 工期:4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乃友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860009.27元 工期:4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建伟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55053535
网 址:www.hacjzb.com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河南省平原监狱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