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城大道东侧绿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城大道东侧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16年3月1日9时00分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准时召开。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金城大道东侧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02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宏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50760.00元
项目经理:杨连中,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泓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66161.00元
项目经理:李玉,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六合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84343.00元
项目经理:李更生,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三、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人提出质疑或投诉的还需同时提交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联系电话:0396-7019095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 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5989164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8790357769
2016年3月2日
附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