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二期能繁母猪及种公猪采购中标(成交)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二期能繁母猪及种公猪采购中标(成交)公示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13466134870 (杨先生) | |
地址 | 昌宁县卡斯镇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577563389(李先生) | |
地址 | 隆阳区象山路5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第二期能繁母猪及种公猪采购 | |
项目编号 | 保招代[2016]26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
数量 | 能繁母猪:533 头 种公猪:15头 | |
采购预算 | 79.87万元 | |
采购公告日期 | 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4日 |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1日 | |
开标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 | 79795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昌宁县丰茂宏兴良种猪养殖场 | 7987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昌宁县蓬元良种猪养殖场 | 798700.00 |
备注 | 1、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人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人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据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监督电话 |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 |
采购人意见 | 同意发布 | |
中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16年3月2日 |
中标公告(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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