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大厅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大厅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GPCGD16C007GG007F)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PCGD16C007GG007F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大厅改造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20-6279165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先生/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大厅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C007GG00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大厅改造装修工程
三、采购预算:7891129.36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荔湾地税局第一、二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西华路98号一、二层和广州市浣花路西路1号首层。总建筑面积3959m2(其中第一办税大厅2300m2,第二办税大厅1659m2)。
2、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以及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备案,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网络打印页)。
5、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6、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每年必须有盈利;
7、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环境艺术类或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1名、专业工程师(装修类专业2名)、造价工程师1名、主办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人员岗位证书、执业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具有环境艺术类或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9、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处于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1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到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注:以下资料只供报名使用,投标时,投标人要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3、投标人以及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备案,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网络打印页)。(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5、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每年必须有盈利;(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
6、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环境艺术类或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1名、专业工程师(装修类专业2名)、造价工程师1名、主办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人员岗位证书、执业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具有环境艺术类或建筑装饰类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2月24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3007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及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6279 1656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20-6279165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1日
中标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638610.6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伟军、陈浩波、肖鹏(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戴永健、梁炳雄(采购人代表)、何亚瑞、林创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北区装修工程-项-1-2579538.56-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579538.56
北区水电工程-项-1-927249.12-符合采购文件要求-927249.12
北区通风空调工程-项-1-684020.20-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84020.20
南区装修工程-项-1-2335425.31-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335425.31
南区水电工程-项-1-633037.98-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33037.98
南区通风空调工程-项-1-479339.48-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79339.48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