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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公安局防护防爆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1 1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新安县公安局防护防爆装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新安县公安局防护防爆装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防护防爆装备采购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5]013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日期: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229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小莹、王海涛、刘昌林、聂宇涛、赵瑞丽

四、中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按供应商最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芬格华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55号院3号楼1单元2楼东户

中标金额:伍拾伍万肆仟伍佰壹拾元整(¥554510.00元)

中标范围:防护防爆装备采购

质 保 期: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祝安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北段丰乐花苑2号楼东2单元21

中标金额:伍拾陆万壹仟贰佰玖拾元整(¥561290.00元)

中标范围:防护防爆装备采购

质 保 期: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安县公安局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796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9-631380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

联 系 人:女士

    话:0379-64791211   0379-69965997

    真:0379-64791211

电子邮件:lyzx70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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