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东兴市京岛金滩名胜风景区京族文化广场道路照明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京岛金滩名胜风景区京族文化广场道路照明工程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5-287(重)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52套太阳能路灯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2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东兴市政府采购网 (www.dxcgw.gov.cn)发布了采购公告。
六、定标日期:2016年2月26日
七、截标地点:东兴市财政局四楼开标厅(东兴市财源路33号)
八、谈判小组成员:何晖、胡波朗、洪军。
九、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451680.00 | 高邮市郭集镇德华工业园区 | 7日内 |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东兴市旅游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艺耀 13977009244
采购单位地址:东兴巿永金街陈公馆内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0-76535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兴市大坪路400号
十二、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0770-765353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