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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1: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JM2016-B005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包组:

包组A:中心监护设备

设备Ⅰ:中心工作站                  一台

设备Ⅱ:病人监护仪                  十六台

包组B:C臂X光机                       一套

包组C:清洗消毒机                       两套

4、用途:业务开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月25日

7、开标日期:2016年2月24日

8、定标日期:2016年2月29日

9、招标文件: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审意见

包组A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阮萍、林闯、黎清婵、何光耀、李建文

评审意见: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评标总得分

推荐排名

江门市侨安试剂仪器有限公司

82.6807

2

广州康贸易有限公司

97.3400

1

广州市钧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5.6883

3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广州康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B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阮萍、林闯、黎清婵、何光耀、李建文

评审意见: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评标总得分

推荐排名

江门市昌美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5.6200

1

江门市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6.3138

2

江门市瑞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5.5350

3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江门市昌美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包组C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阮萍、林闯、黎清婵、何光耀、李建文

评审意见: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评标总得分

推荐排名

上海越慧商贸有限公司

86.0154

2

北京慧能思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4.7309

3

广州佩能贸易有限公司

95.7600

1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广州佩能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三、中标结果

包组A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康贸易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268号科技大楼1201-1203室

3、中标供应商联系人:陈伟涛

4、联系电话:13902203852

5、中标金额:人民币260万元

6、完工期:15个工作日

7、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中心工作站

GE、CSCS

1

260

包括软件硬件的供应、进口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病人监护仪

B650

16

 

包组B

1、中标供应商名称:江门市昌美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育德街38幢之十一三层

3、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吴宝霞

4、联系电话:18924687772

5、中标金额:人民币112.6万元

6、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

7、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C臂X光机

德国奇目/Ziehm

Vision

一套

112.6万元

包括软件硬件的供应、进口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包组C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佩能贸易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松漱前38号813室

3、中标供应商联系人:魏东利

4、联系电话:13600481901

5、中标金额:人民币655.8万元

6、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7、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要求

清洗消毒机

美国STERIS/R

eliance Vision

两套

655.8万元

包括软件硬件的供应、进口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海旁街23号

联系人:李建文

联系电话:137096162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龚志清

联系电话: 0750-3503824

传真: 0750-350382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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