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项目编号:GXHZ2016003)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
一、采购项目编号:GXHZ2016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8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惠州市沛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威龙、地址:惠州市麦地中坑C14栋301房,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贰元整(¥1639722.00元)。
六、主要产品中标情况:
序号 | 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服务要求 |
1 | 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 / | 1批 | / | 163972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评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8楼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委:车达兴
4.评审委员会成员:肖泽华、李 萍、王 琦、叶志锋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项目编号:GXHZ2016003 评审日期: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惠州市沛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8.90 | 23.01 | 71.91 | 第一名 |
2 | 惠州市恒电科技有限公司 | 7.80 | 30.00 | 37.80 | 第二名 |
3 | 惠州市嘉轩实业有限公司 | 7.80 | 22.80 | 30.60 | 第三名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叶生 电话:0752-7895256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0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