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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项目编号:GXHZ2016003)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0: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于2016226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项目编号:GXHZ201600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XHZ2016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8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惠州市沛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威龙、地址:惠州市麦地中坑C14栋301房,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贰元整(¥1639722.00元)。

六、主要产品中标情况

序号

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服务要求

1

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

1

/

163972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226上午1000

     2.评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8楼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委:车达兴

     4.评审委员会成员:肖泽华、李 萍、王 琦、叶志锋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平台智能化系统

项目编号:GXHZ2016003            评审日期:2016年2月26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技术标得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惠州市沛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90

23.01

71.91

第一名

2

惠州市恒电科技有限公司

7.80

30.00

37.80

第二名

3

惠州市嘉轩实业有限公司

7.80

22.80

30.60

第三名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叶生      电话:0752-7895256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2-7397818    传真:0752-739767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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